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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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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
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
“假官号”本质是一场“信任围猎”,唯有多方协同,形成人人喊打局面,才能驱散“李鬼”阴影,让流量回归真实与(yǔ)价值(jiàzhí)的正轨。 彩云(cǎiyún)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短(duǎn)视频平台上,“××文旅推荐”“邮政(yóuzhèng)官方直播间”等账号(zhànghào)层出不穷,简介标注“官方”、头像使用机构LOGO,主页却(què)充斥带货链接与问题商品。近年来,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“李鬼”乱象愈演愈烈——从虚构“文旅局长”人设吸睛引流,到假借邮政名义(míngyì)销售贴牌商品,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(xìnrèn)攫取流量,甚至衍生售假、欺诈等灰色产业链。 “假官号(hào)”打的是官方(guānfāng)的旗号,实则“借船出海”、流量(liúliàng)变现。比如,2024年,河南文旅因“宠粉(chǒngfěn)”营销爆红后(bàohónghòu),短视频平台上涌现出大量昵称含“河南文旅”“河南旅行推荐官”的私人账号,实则夹带旅游卡、特产等带货链接;彭某(péngmǒu)纲等运营的“湘江听潮”账号冒用政府名义发布企业负面视频,借此勒索12万余元……仿冒官号在网络平台大行其道,不仅(bùjǐn)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,更损害官方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,动摇了网络空间的信任根基,危害不容小觑。 针对(duì)此,有关方面也在持续加强整治。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的(de)(de)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(zhànghào)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就对“恶意假冒、仿冒(fǎngmào)或者盗用(dàoyòng)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”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。仅2024年网信部门处置仿冒网站平台就超500个,但“李鬼”们总能改头换面、卷土重来。究其原因(jiūqíyuányīn),一方面,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活跃度和商业利益(shāngyèlìyì),账号审核形同虚设,放任账号名称、头像仿冒官方标识。另一方面,法律震慑不(bù)足,违法成本(chéngběn)与收益严重倒挂,根据规定,在不涉及国家(guójiā)安全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,“假官号”的处罚通常为关停或罚款1万—10万元,但仿冒者盈利却远不止于此,并且只需换个平台或注册新号即可“复活”。此外,一些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认知滞后,仅将仿冒账号视为“普通(pǔtōng)民事纠纷”,而非损害公信力的恶性事件,客观上也纵容了“李鬼”乱象。 从源头上铲除“假官(jiǎguān)号”生存土壤,平台是第一责任人。平台应构建起“事前—事中—事后”的全链条防控机制,严格审核账号(zhànghào)名称、头像与简介,并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,对(duì)带货商品、交易链路进行(jìnxíng)溯源追踪,发现账号名不符实的,应暂停提供服务(fúwù)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,将那些试图浑水摸鱼的投机者拒之门外。同时(tóngshí),设立“假官号”专项投诉举报通道,对违法违规者采取警示提醒(tíxǐng)、停止广告发布、关闭注销账号、列入黑名单、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,让其(qí)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。 整治(zhěngzhì)“假官号”,还需监管“动真格”。相关部门应强化执法协作和网络巡查,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,督促公众账号信息(xìnxī)服务(fúwù)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,依法查处取缔仿冒官号行为,并(bìng)通报曝光。同时,提高法律惩戒力度,不妨将仿冒官方账号的罚款额度与违法(wéifǎ)所得挂钩,对涉诈、售假等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,形成震慑效应。唯有(wéiyǒu)让违法成本高于收益,才能打破(dǎpò)“封号—重生”的恶性循环。 “假官号”本质是一场“信任围猎(wéiliè)”,唯有多方协同,形成“人人喊打”局面,才能驱散“李鬼”阴影,让流量回归真实与(yǔ)价值的正轨。 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(lìchǎng)无关。欢迎关注(guānzhù)彩云网评,投稿邮箱(yóuxiāng)yncywp@163.com,稿费从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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